- 一、总则
- 1、本办法所称风险准备金,是指公司按季从所有备付金银行账户利息所得中结转的,专门用于弥补公司客户备付金等特定损失的资金。
- 2、为积极稳妥地操作支付业务,严防风险,提高效益,合理提取、使用风险准备金,特制定本办法。
- 3、风险准备金必须单独核算,专户存储,除用于弥补风险损失外,不得挪作他用。
- 4、风险准备金的使用必须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 二、风险准备金的使用范围
- 1、风险准备金只能适用于在开展支付业务中因不可预见的风险造成的资金亏损,且该损失永久无法收回。
- 三、风险准备金提取、管理和使用
- 1、公司应当在备付金存管行开立风险准备金专用存款账户,专户存放公司按规定计提的风险准备金。
- 2、财务部按季度计提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不低于季度备付金银行账户利息所得的10%。
- 3、风险准备金只能以活期存款,协定存款、单位通知存款的形式存放于风险准备金账户中。
- 4、风险准备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益归属于风险准备金使用范围。
- 5、当风险准备金余额累计达到2000万人民币时,暂停计提风险准备金。
- 6、财务部应当于每季度划付的备付金利息的同时,将计提的风险准备金划入相应的风险准备金专户。
- 7、风险准备金属特定用途资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占用、挪用或借用。
- 8、财务部将风险准备金的支出纳为营业外支出。
- 四、风险准备金处理流程
- 1、流程图
- 五、监督与管理
- 1、财务部对风险准备金的提取、划转、投资管理、使用、支付等方面的程序按规定执行,并留存备查。
- 2、财务部应当于每年结束后,向公司管理层提交上年度风险准备金的提取、投资管理、支付使用、年末结余等情况的报告。
- 3、各部门针对上年度出现的风险损失,应当于每年结束后,向公司管理层提交风险评估报告及风险改进措施。
- 4、财务部根据每年年底风险准备金使用情况,及时调整下一年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报公司管理层审批。
- 六、附则
- 1、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易智付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