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本规则是易智付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信易支付“)为保障使用首信易支付银行卡快捷支付的持卡人(以下简称“您”)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
您确认,在您以首信易支付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首信易支付的支付服务前,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规则的全部内容,一旦您使用银行卡快捷支付服务,即表示您同意遵循本规则之所有约定。
首信易支付提醒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规则各条款,特别是以粗体标注部分。如您不同意接受本规则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相关条款含义的,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如果您对本规则的条款有疑问的,请通过首信易支付客服渠道进行询问,首信易支付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
二、交易赔付规则
1、在满足本规则设定的条件下,先行赔付仅限于您绑定了快捷支付的银行账户资金,因未经本人授权被他人支出而导致的直接损失。
2、账户资金未经本人授权而被他人支出前,您使用绑定快捷支付的银行卡账户、本人的身份信息及本人正在使用的手机号码已通过了首信易支付的实名认证。
3、交易赔付标准:先行赔付的赔偿金额不超过原始交易金额。
4、以下行为或损失不纳入交易赔付的范围:
(1)您投诉的交易订单超出银行或银联约定的赔付时效的;
(2)您投诉的风险订单是您本人所为或与他人协同所为的;
(3)您的个人银行账户在借给他人使用期间发生的资金损失;
(4)您在没有被胁迫的情况下,向他人透露账户信息导致资金损失,或其主动泄露账号信息造成的损失;
(5)是您直系亲属所为的(通过公安机关立案或证实该账户系直系亲属盗用的除外);
(6)您未能提供先行赔付所需要的完整资料的,或不积极配合首信易支付进行调查的;
(7)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首信易支付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
(8)由于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银行方面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三、先行赔付条件
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您可向首信易支付申请赔付。您应在知悉发生损失后立即通知首信易支付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或影印件;
2、快捷支付的银行卡复印件或影印件;
3、带有银行业务章的涉案交易明细(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对账单或银行交易明细表);
4、本人签字的案发经过书;
5、公安机关报警回执;
6、其他能够有效证明非持卡人原因导致资金损失的证据。
四、赔付流程
您可以向您的发卡银行投诉申请先行赔付(建议作为首选方式),也可以通过首信易支付官方网站上公示的服务邮箱或电话向首信易支付提出赔付请求。
1、若您第一时间投诉至发卡银行的:
(1)由发卡银行收集并将核实无误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资料发送至首信易支付;
(2)首信易支付根据发卡行提交的资料联系商户调查核实,判断是否符合先行赔付规则及条件(必要时可要求您提供补充材料,或请发卡行协助调查);
(3)对于符合交易赔付规则及条件的投诉,根据与发卡行协议约定或认可的方式同步处理投诉信息,由发卡行告知您处理结果;
(4)对于不符合交易赔付规则及条件的投诉,首信易支付将具体原因反馈至发卡行,如发卡银行无法接受处理结果,按照双方所签订的服务协议,优先采用自主协商方式处理,自主协商不成的,可提请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通过其他法律手段处理。
2、若您第一时间投诉至首信易支付的:
(1)收到客户投诉后,根据本规则要求、条件,请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资料;
(2)根据资料调取相关交易数据,并联系商户调查核实,判断是否符合先行赔付规则及条件(必要时可要求您提供补充材料,或请发卡行协助调查);
(3)对于符合先行赔付规则及条件的投诉,首信易支付将赔付款项转入您快捷支付绑定的银行账户中。
3、首信易支付将在收到您投诉资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调查审核,对于符合先行赔付规则及条件的,在收到完整赔付资料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损失赔付;
五、风险控制措施
您理解并同意,因您在使用首信易支付服务过程中产生了资金损失,则表明您快捷支付绑定的银行账户存在风险。为了保障您的资金安全, 首信易支付可能会暂停向您提供全部或部分支付服务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其他
1、一旦出现易智付先行赔付情形的,您同意,在您获得补偿/赔偿的同时,首信易支付即刻取得您可能或确实存在的就前述资金损失而产生的对第三方的所有债权及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就上述债权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且您不再就上述已让与给首信易支付的债权向该第三方主张任何权利,亦不再就资金损失向首信易支付或发卡行主张任何权利。
2、首信易支付有权随时修改本规则,一旦相关内容发生变动,首信易支付将会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向您告知,请您及时关注相关网址了解最新赔付规则。新的赔付规则自公告之日起对您生效。

易智付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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